信訪事項簡易辦理辦法 |
信訪事項簡易辦理辦法
第一條為進一步深化信訪制度改革,,推動及時就地解決信訪問題,,根據(jù)《信訪工作條例》和《信訪事項網(wǎng)上辦理工作規(guī)程》等規(guī)定,結合工作實際,,制定本辦法,。
第二條信訪事項簡易辦理是指各級機關、單位按照工作職責,,針對訴求簡單明了的信訪事項,,簡化程序,縮短時限,,更加方便快捷地受理,、辦理。
第三條信訪事項簡易辦理應當遵循依法合規(guī),、簡便務實,、靈活高效的原則。
第四條下列初次信訪事項適用簡易辦理:
?。ㄒ唬┦聦嵡宄?、責任明確、爭議不大、易于解決的,;
?。ǘ┨岢鲎稍兓蛞庖娊ㄗh、表達感謝,,可以即時反饋的,;
(三)涉及群眾日常生產(chǎn)生活,、時效性強,,應當即時處理的;
?。ㄋ模┯嘘P機關,、單位已有明確承諾或結論的;
?。ㄎ澹┢渌梢院喴邹k理的,。
第五條下列信訪事項不適用簡易辦理:
(一)屬于《信訪工作條例》第三十一條前五項規(guī)定情形的,;
?。ǘ┥霞墮C關、單位交辦的,;
?。ㄈ┛赡軐π旁L人訴求不予支持的;
?。ㄋ模┥婕岸鄠€責任主體或集體聯(lián)名投訴的重大,、復雜、疑難等不宜簡易辦理的,。
第六條信訪事項是否適用簡易辦理,,由有權處理的機關、單位決定,,縣級以上黨委和政府信訪部門以及上級機關,、單位可以提出簡易辦理建議。
第七條縣級以上黨委和政府信訪部門以及上級機關,、單位對提出簡易辦理建議的信訪事項,,可以通過信訪信息系統(tǒng)直接轉送有權處理的機關、單位,,并抄送下一級信訪部門,;不具備直接轉送條件的,各中間層級機關,、單位應當依次在收到信訪事項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通過信訪信息系統(tǒng)完成轉送,。
第八條對適用簡易辦理的信訪事項,,有權處理的機關、單位應當在收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,??梢援敿礇Q定的,應當當即告知信訪人,。
除信訪人要求出具紙質受理告知書的,,可以當面口頭或通過信息網(wǎng)絡、電話,、手機短信等快捷方式告知信訪人,。告知情況應當錄入信訪信息系統(tǒng)。
第九條對適用簡易辦理的信訪事項,,有權處理的機關,、單位應當在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處理意見??梢援敿创饛偷模瑧敭敿闯鼍咛幚硪庖?。
除信訪人要求出具紙質信訪處理意見書的,,可以通過信息網(wǎng)絡、手機短信等快捷方式答復信訪人,。答復情況應當錄入信訪信息系統(tǒng),。
第十條有權處理的機關、單位在辦理信訪事項過程中,,發(fā)現(xiàn)不宜簡易辦理或簡易辦理未得到妥善解決的,,應當經(jīng)本機關負責人批準,按照《信訪工作條例》規(guī)定的普通程序繼續(xù)辦理,。屬上級黨委和政府信訪部門或者機關,、單位提出簡易辦理建議的,應當向提出建議的機關,、單位反饋情況并說明理由,。
按照《信訪工作條例》規(guī)定的普通程序繼續(xù)辦理的信訪事項,辦理時限從按照簡易辦理程序受理之日起計算,。
第十一條縣級以上黨委和政府信訪部門以及有關機關,、單位應當對簡易辦理工作加強指導和監(jiān)督。對可以簡易辦理的信訪事項推諉拖延,,或者以簡易辦理為名損害信訪人權益的,,要督促限期改正;造成嚴重后果的,,按照《信訪工作條例》的規(guī)定追究責任,。
第十二條本辦法由國家信訪局負責解釋。
第十三條本辦法自發(fā)布之日起施行。
主辦單位:天津市濱海新區(qū)人民政府辦公室
承辦單位:天津市濱海新區(qū)互聯(lián)網(wǎng)信息辦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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